二是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存在大数据价值,需要进一步挖掘。目前,遥感卫星数据的购买和使用以政府为主。对于遥感卫星数据的使用方面,存在遥感卫星数据重复购买、数据资源浪费、数据资源利用率低等情况,数据资源价值开发利用不够。目前在轨运行的遥感卫星较多,通过对比分析主要遥感测绘卫星基本情况,如资源三号、天绘一号、高分系列卫星,以及商业遥感卫星等不同遥感卫星传感器的特点,从成像带宽、影像分辨率、覆盖能力、定位能力等多个维度,系统分析卫星测绘能力,明确各遥感卫星影像的作用和定位,充分挖掘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的价值。当遥感卫星原始数据经过数据处理、数据分析等增加附加值环节后,由于所附加的专业知识、未来数据使用方向的不同,可充分发挥数据资源价值,推进卫星数据的产业化应用和社会化、国际化服务。
三是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管理体制和政策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。随着空基规划的逐步落实、顶层设计的日益完善以及关键技术的不断突破,我国将构建对地观测要素丰富的高分辨率资源卫星体系。通过盘活民用空间基础设施、商业遥感卫星、军用遥感卫星等资源,可提高卫星使用效率,提升卫星成像品质、定位精度和定量化、智能化应用水平。当前,遥感卫星数据资源缺乏统一机构管理,卫星遥感数据采集缺乏统一规划,应完善卫星遥感政策,加强数据统筹,着眼国内国外两大市场,着眼公益性保障和市场化服务需求,统筹“军、民、商、外”对地观测数据资源。今年,自然资源部、国家保密局印发了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》,对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进行修订。遥感数据资源安全属性与应用属性并重,既要维护国家信息安全,又要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,仍然需要与时俱进地动态调整遥感卫星数据分辨率限制等条件。